2013年3月4日

[轉載] 各國核電廠除役程序與費用 (原能會)


國外核能電廠除役概況 (PDF @ Google Drive)

任何核設施類型整個生命週期所產生的放射性物質與放射性廢棄物可區分為三大類,分別為運轉廢棄物、維護廢棄物及除役廢棄物。本報告僅討論除役廢棄物之處理。

源自輕水式反應器除役的放射性廢棄物類型:
  • 反應器壓力槽與其內構物的活化與污染不銹鋼;
  • 環路、系統與組件的污染不銹鋼;
  • 組件與結構元素的碳鋼;
  • 生物屏蔽與鄰近混凝土結構的活化與污染混凝土;
  • 建物結構的污染混凝土;
  • 電氣裝置與纜線;
  • 絕緣材料;
  • 二次來源廢棄物如岩心鑽孔;土壤與水樣品;過濾器介質;潤滑油、流體與油;屏蔽材料;輻射控制帳篷;防護衣;污染的設備/工具;除污廢棄物流;除污設備;腳手架(scaffolding)/升降機;吊裝/索具項目;其他與殘留物質;容器與廢棄物包裝等。

目前的除役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方式:
  • 減少放射性廢棄物(避免產生、除汙至特定放射性標準下再利用)
  • 隔離至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所謂最終處置)

國外核電廠除役費用:
  • 見PDF檔p.112,日本540億-890億日圓,美國9100萬-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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