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懶 人 包 】
鍵盤好公民
2014年5月22日
北捷江子翠案評論集 - 臺灣社會該怎麼面對隨機殺人事件?
1.
忙著找標籤的我們。
醉漢?→「啊,酒後亂性。」
從龍山寺上車?→「遊民果然是亂源。」
私立大學?→「魯蛇。」
理工科系?→「宅男。」
最後發現他「好像很正常,不符合大家對罪犯的想像」,只好開始把他的表情、體態、小時候講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家人在幹嘛拿來檢討。
檢視體制問題,不代表把體制和個人放在二元對立的位置。絕對不是要說「因為體制有問題,所以個人沒錯」。但是完全只把焦點放在個人,那麼這個社會多麼簡單,跟拍電影一樣,這些叫好人、那些叫壞人,壞人天生下來就這麼壞,好人只要把壞人殺死,就天下太平了。
大家很愛嘲笑柯南漫畫裡的兇嫌總有「鼻屎大的殺機」,台灣媒體和社會,你們還在找鼻屎嗎?
林瑋豐 http://on.fb.me/1oSqGAJ
2.
歐洲人看待個人的犯罪,並不會直接撇清關係地認為那只是一個人或者一家人的事,而會去反省這是一整個社會、國家之中所有人都該承擔的共業;同時,歐洲人會傾向去思考是怎樣的教育制度、社會環境、國家政策導致一個人喪心病狂如此。
因 此,若有人犯罪,就算是嚴重到像挪威連環殺人魔那樣,他們也要先去分析這位兇手從小到大各階段的交友狀況、教育過程,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進而導致這位兇手、罪犯產生扭曲的價值觀、道德觀,使得他犯下如此滔天惡行。根據渠等犯罪心理分析,所有家長、家屬、師長、鄰居、民代、社會、國家才知道如何引以為鑑, 防止憾事再次發生。
Tzara Lin http://on.fb.me/1m4VNG2
3.
公衆恐慌正是面對難以理解事物的一種特徵。日本社會學者見田宗介說,要了解這兩件事件,從犯人的「動機」入手反而難以理解。他認為我們必須分析這兩個人,對他們所身處的社會生活,有一種什麽的期望。他叫這做一種「實存的」(存在的)理解,特別是兩個不同的時代社會,有沒有帶給人們對未來的想像。
香港明報〈日本殺人考察〉(2011) http://bit.ly/1oStb60
4.
日本對於無差別殺人事件,已經有深入研究,日本的學者們發現,會犯下無差別殺人事件的兇手,不是社會上的失敗組,求學就業等生涯道路走得不順遂,就是長年備受(校園、職場)霸凌的人,也可能因為仇恨滋長而犯下無差別殺人事件。此外,還有富裕無憂的年輕人,活的豐衣足食卻失去了人生目標,甚至感官麻痺,對於來自外界的刺激絲毫沒有感覺,為了想感受活著的真實性,遂動手殺人。
Zen〈無差別殺人事件激增的社會成因〉(2009) http://bit.ly/1m4WaQP
5.
隨機殺人事件是社會病入膏肓的外顯病徵。在社會不公、貧富差距拉大、生活看不到希望的環境下,就會有承受不住的個體爆發,有些人是傷害自己(例如自殺),而懦弱的人就去傷害別人,隨機傷人殺人就是最極端的例子。
苗博雅 http://on.fb.me/1oSqstk
6.
林解釋,「我現在看的角度是比較寬闊的,不是單一的、希望給我『個人』交代。我已經難過1次了,第2次也很難過,經歷這樣2個過程,唯一的益處是時間拉得比較長,我開始去想同樣是被害人的角度、相同遭遇的人,他要怎麼生活,需要怎樣的照顧?讓他跟別人競爭的時候,不論是求學、就業,可以有公平的機會?我希望被害人是有尊嚴的。」
林作逸、王立柔〈我是受害人 沒人願聽我講〉 http://bit.ly/TvqyKR
7.
我知道接下來很可能就會繼續彰顯加害者的罪大惡極、受害者的無辜,然而最可怕的是,在媒體和輿論的交相形塑下,想必會要求主管機關加派警力增加監測裝備,更多細微而深入的治理手段將會被發展出來,而我們只會因此得到一個更加保守、排外、隔離一切異己以求保守自身的人不信人、人不愛人的社會。
這不是我們要的社會。即使未必總是快快樂樂出門,人們也多半希望平平安安回家,或者至少我們所愛之人要能夠平平安安回家。下班時間的捷運車廂,確實就是通往家的必經之路。
然而,難道為此我們希望捷運加強巡邏與監視,最好每個位子都有獨立的進出口,一格一格自己輸入密碼到達目的地才能打開,監測攝影機直接連通派出所與醫院,甚至還要進一步監控人的精神心理狀態,搭捷運前要通過酒精濃度檢測,並出示無精神或心理疾病病史證明,貼上貼紙通過捷運好寶寶認證,才能夠讓彼此安心共乘這段回家的路。
一個比較理想的社會。秩序與治安不依靠國家機器,而是人們願意共同生活的善意與期許。你不必愛你的鄰人如己,但至少陌生人擦肩而過能對彼此懷抱善意。這樣的社會必然仍有犯罪,但犯罪的恐慌不使我們喪失對自己與他人的信賴。
張勝涵〈我是江子翠人,我想活在更好的社會〉http://bit.ly/1m516VQ
8.
2007年05月24日,我買了一本名為《現在好想殺人:無動機少年殺人事件簿》的書(台版出版日期2007年04月25日)
這是作者片田珠美針對2000年時,震驚日本社會一連串少年無動機殺人事件所寫的論著
剛剛上網一查,這本書果然因為太過冷門而在台灣絕版了...
翻開台版「編者序:傾聽殘酷事件背後的求援聲」,最後一句話讓我不寒而慄──
「日本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許在將來也會發生在我們的社會裡。希望我們不至於步上他國走過的老路子,別讓少年們以慘痛的代價來告訴大人:『這個社會已經出了問題』。」
難攻大士 http://on.fb.me/1oSs0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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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整理 from 簡維萱FB http://on.fb.me/1oStcXQ
文摘共筆 https://hackpad.com/521--92RHhzZEwFW
2013年8月5日
服貿協議開放中國服務提供者來臺清單
以下內容為本站整理自ECFA官方網站提供資料,欲查看更詳盡資訊可參考服貿協議文件。
一、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
將儘速取消大陸的銀行來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OECD條件。而已在臺灣設有分行的大陸的銀行符合條件者,可直接申請增設分行。
大陸證券期貨機構按照臺灣有關規定申請在臺灣設立代表人辦事處須具備的海外證券、期貨業務經驗為2年以上,且包括香港及澳門。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印刷及其輔助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限投資臺灣現有事業。中國服務提供者總股權比例不超過 50%。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投資左列業務。中國服務提供者須為在海外或中國上市之電信業者;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得超過 12%。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捐助設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提供醫院服務。此外:(i)未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擔任董事會董事合計不得超過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ii)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必須具有臺灣醫事人員資格。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中國服務提供者出資比例須低於 50%。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合夥形式設立劇場、音樂廳演出場所的經營單位。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海運輔助性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10%。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 50%。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倉儲服務 。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 50%。
整理: Yu CJ
壹、完全開放中國業者來臺營業之產業
(完全開放,指允許中國經營者自由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相關服務)一、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
將儘速取消大陸的銀行來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OECD條件。而已在臺灣設有分行的大陸的銀行符合條件者,可直接申請增設分行。
二、商業服務業
- 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 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諮詢服務業
- 軟體執行服務業
- 資料處理服務業
- 資料庫服務業
- 辦公設備、電腦及相關設備的維修及保養服務業
- 其他電腦服務業(其他未分類服務,如為客戶員工培訓服務、為客戶資料準備之服務和其他專業電腦服務)
- 未附操作員之航空器租賃業(涉及航空權者除外)
- 未附操作員之自用小客車租賃業
- 其它機器與設備租賃服務業(電信設備及電力設備租賃除外)
- 廣告服務業(廣播電視廣告業除外)
- 市場研究服務業
- 管理顧問服務業
-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車輛、機械、電機、電子、化工、度量衡、酒類產品及環境檢測的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
-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醫療器材的非臨床試驗檢驗的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
- 附帶於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非涉及家禽孵育及家畜禽配種者)
- 附帶於礦業之服務業
- 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 —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
- 設備維修服務業(海運船隻、航空器及其他運輸設備除外)
- 建築物清理服務業
- 攝影服務業
- 包裝服務業
- 展覽服務業
- 複製服務業.
- 翻譯及傳譯服務業
- 郵寄名單編輯服務業
三、通訊服務業
- 快遞服務陸地運送部分(不含由臺灣郵政主管部門規定保留之服務)
四、配銷服務業
- 批發交易服務業(不含武器警械及軍事用品、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所稱之農產品批發市場)
- 零售服務業(武器警械、軍事用品、藥局及藥房除外)
- 經銷服務業
五、環境服務業
- 污水處理服務業
- 廢棄物處理服務業
- 廢氣清理服務業
- 噪音與振動防制服務業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服務業
六、健康與社會服務業
- 無操作員醫療設備之出租或租賃服務業
七、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 觀光旅館服務業
- 餐廳等提供食物服務服務業(包括提供相關飲料服務)
- 旅行社及旅遊服務業(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的商業據點總計以3家為限。經營範圍限居住於臺灣的自然人在臺灣的旅遊活動。)
八、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視聽服務業除外)
- 運動場館營運
- 遊樂園及主題樂園(非屬森林遊樂區者)
- 空運服務業(允許經雙方民航主管機關核准營運之中國民用航空運輸業者,在臺灣設立商業據點銷售及行銷其空運服務)
九、運輸服務業
- 旅客運輸(限於小客車租賃業)
- 貨物運輸
- 公路運輸設備維修
- 公路運輸支援服務業 —公路客運的轉運站、車站、調度站
- 公路運輸支援服務業 —停車場業空中纜車運輸服務
十、其他服務業
- 洗衣及染色服務業
- 美髮和其他美容服務業
- 殯儀館及火化場
- 線上遊戲業 —限製作與研發服務
貳、附條件開放中國服務提供者來臺營業之產業
- 證券、期貨及其相關服務
大陸證券期貨機構按照臺灣有關規定申請在臺灣設立代表人辦事處須具備的海外證券、期貨業務經驗為2年以上,且包括香港及澳門。
- 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印刷及其輔助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限投資臺灣現有事業。中國服務提供者總股權比例不超過 50%。
- 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包括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投資左列業務。中國服務提供者須為在海外或中國上市之電信業者;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
- 建築裝潢業(包括建築物的一般建築工作、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築工作、安裝和組裝工作、建築物竣工和最後修整工作)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得超過 12%。
- 醫院服務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捐助設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提供醫院服務。此外:(i)未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擔任董事會董事合計不得超過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ii)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必須具有臺灣醫事人員資格。
-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中國服務提供者出資比例須低於 50%。
- 娛樂服務業—演出場所經營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合夥形式設立劇場、音樂廳演出場所的經營單位。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
- 海運服務業(包括運輔助性服務業、港埠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船舶理貨業、船舶小修業、其他水上運輸輔助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海運輔助性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
- 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10%。
- 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 50%。
- 倉儲服務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倉儲服務 。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 50%。
整理: Yu CJ
2013年8月1日
服務貿易協議雙方開放項目清單 (及協議內容文件)
(註:「服務貿易協議」是中國與臺灣之間「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一部份,其他部分包括「貨品貿易協議」、「投資保障協議」、「海關合作協議」等。)
1. 臺灣對中國開放的非金融服務業清單
2. 臺灣對中國開放的金融服務業清單
3. 中國對臺灣開放的非金融服務業清單
4. 中國對臺灣開放的金融服務業清單
承諾表格式說明
中間欄「市場開放承諾 」的(1)(2)(3)(4),是依照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規定(但臺灣和中國均未按照國際協定將兩國簽署ECFA正式通知WTO),將服務貿易分為以下4種模式:
(1) 跨境交付:指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皆不移動,服務直接跨境提供。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國內設計業的跨境交付,意指中國的設計業者可以透過網路、電話等方式,提供在臺灣的案主設計服務。
(2) 境外消費:指消費者到服務提供者所在地消費服務,服務提供者可提供服務給境外消費者消費。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印刷業的境外消費,意指允許臺灣的出版商委託在中國的印刷廠印書。
(3) 商業存在:指服務提供者至消費者所在地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服務。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銀行業的商業存在,意指中國的銀行可以來臺灣設立分行。(臺灣政府想要開放中國的哪些行業可以來臺設立據點)
(4) 自然人流動:指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移動方式至消費者所在地提供服務。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零售業的自然人流動,意指在臺灣的零售業者,可以聘雇中國人當店員。
文件資料轉載自官方ECFA.ORG網站,於2013/08/01。
以上圖片轉載自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節目部落格。
【主文、服務貿易協議文本】 (PDF)
【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PDF)
1. 臺灣對中國開放的非金融服務業清單
2. 臺灣對中國開放的金融服務業清單
3. 中國對臺灣開放的非金融服務業清單
4. 中國對臺灣開放的金融服務業清單
承諾表格式說明
中間欄「市場開放承諾 」的(1)(2)(3)(4),是依照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規定(但臺灣和中國均未按照國際協定將兩國簽署ECFA正式通知WTO),將服務貿易分為以下4種模式:
(1) 跨境交付:指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皆不移動,服務直接跨境提供。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國內設計業的跨境交付,意指中國的設計業者可以透過網路、電話等方式,提供在臺灣的案主設計服務。
(2) 境外消費:指消費者到服務提供者所在地消費服務,服務提供者可提供服務給境外消費者消費。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印刷業的境外消費,意指允許臺灣的出版商委託在中國的印刷廠印書。
(3) 商業存在:指服務提供者至消費者所在地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服務。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銀行業的商業存在,意指中國的銀行可以來臺灣設立分行。(臺灣政府想要開放中國的哪些行業可以來臺設立據點)
(4) 自然人流動:指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移動方式至消費者所在地提供服務。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零售業的自然人流動,意指在臺灣的零售業者,可以聘雇中國人當店員。
【附件二、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PDF)
文件資料轉載自官方ECFA.ORG網站,於2013/08/01。
以上圖片轉載自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節目部落格。
(整理: Yu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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