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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5日

服貿協議開放中國服務提供者來臺清單

以下內容為本站整理自ECFA官方網站提供資料,欲查看更詳盡資訊可參考服貿協議文件


壹、完全開放中國業者來臺營業之產業

(完全開放,指允許中國經營者自由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相關服務)

一、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

將儘速取消大陸的銀行來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OECD條件。而已在臺灣設有分行的大陸的銀行符合條件者,可直接申請增設分行。

二、商業服務業


  • 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 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諮詢服務業
  • 軟體執行服務業
  • 資料處理服務業
  • 資料庫服務業
  • 辦公設備、電腦及相關設備的維修及保養服務業
  • 其他電腦服務業(其他未分類服務,如為客戶員工培訓服務、為客戶資料準備之服務和其他專業電腦服務)
  • 未附操作員之航空器租賃業(涉及航空權者除外)
  • 未附操作員之自用小客車租賃業
  • 其它機器與設備租賃服務業(電信設備及電力設備租賃除外)
  • 廣告服務業(廣播電視廣告業除外)
  • 市場研究服務業
  • 管理顧問服務業
  •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車輛、機械、電機、電子、化工、度量衡、酒類產品及環境檢測的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
  • 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 —醫療器材的非臨床試驗檢驗的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
  • 附帶於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非涉及家禽孵育及家畜禽配種者)
  • 附帶於礦業之服務業
  • 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 —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
  • 設備維修服務業(海運船隻、航空器及其他運輸設備除外)
  • 建築物清理服務業
  • 攝影服務業
  • 包裝服務業
  • 展覽服務業
  • 複製服務業.
  • 翻譯及傳譯服務業
  • 郵寄名單編輯服務業

三、通訊服務業



  • 快遞服務陸地運送部分(不含由臺灣郵政主管部門規定保留之服務)


四、配銷服務業


  • 批發交易服務業(不含武器警械及軍事用品、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所稱之農產品批發市場)
  • 零售服務業(武器警械、軍事用品、藥局及藥房除外)
  • 經銷服務業


五、環境服務業


  • 污水處理服務業
  • 廢棄物處理服務業
  • 廢氣清理服務業
  • 噪音與振動防制服務業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服務業


六、健康與社會服務業


  • 無操作員醫療設備之出租或租賃服務業


七、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 觀光旅館服務業
  • 餐廳等提供食物服務服務業(包括提供相關飲料服務)
  • 旅行社及旅遊服務業(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的商業據點總計以3家為限。經營範圍限居住於臺灣的自然人在臺灣的旅遊活動。)


八、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視聽服務業除外)


  • 運動場館營運
  • 遊樂園及主題樂園(非屬森林遊樂區者)
  • 空運服務業(允許經雙方民航主管機關核准營運之中國民用航空運輸業者,在臺灣設立商業據點銷售及行銷其空運服務)

九、運輸服務業


  • 旅客運輸(限於小客車租賃業)
  • 貨物運輸
  • 公路運輸設備維修
  • 公路運輸支援服務業 —公路客運的轉運站、車站、調度站
  • 公路運輸支援服務業 —停車場業空中纜車運輸服務


十、其他服務業


  • 洗衣及染色服務業
  • 美髮和其他美容服務業
  • 殯儀館及火化場
  • 線上遊戲業 —限製作與研發服務



貳、附條件開放中國服務提供者來臺營業之產業


  • 證券、期貨及其相關服務 

大陸證券期貨機構按照臺灣有關規定申請在臺灣設立代表人辦事處須具備的海外證券、期貨業務經驗為2年以上,且包括香港及澳門。

  • 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印刷及其輔助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限投資臺灣現有事業。中國服務提供者總股權比例不超過 50%。


  • 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包括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投資左列業務。中國服務提供者須為在海外或中國上市之電信業者;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


  • 建築裝潢業(包括建築物的一般建築工作、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築工作、安裝和組裝工作、建築物竣工和最後修整工作)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得超過 12%。


  • 醫院服務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捐助設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提供醫院服務。此外:(i)未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擔任董事會董事合計不得超過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ii)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必須具有臺灣醫事人員資格。


  •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中國服務提供者出資比例須低於 50%。


  • 娛樂服務業—演出場所經營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合夥形式設立劇場、音樂廳演出場所的經營單位。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


  • 海運服務業(包括運輔助性服務業、港埠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船舶理貨業、船舶小修業、其他水上運輸輔助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海運輔助性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


  • 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10%。


  • 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服務。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 50%。


  • 倉儲服務業

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倉儲服務 。中國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 50%。




整理: Yu CJ

2013年8月1日

服務貿易協議雙方開放項目清單 (及協議內容文件)

(註:「服務貿易協議」是中國與臺灣之間「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一部份,其他部分包括「貨品貿易協議」、「投資保障協議」、「海關合作協議」等。)

【主文、服務貿易協議文本】 (PDF)


【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PDF)


  1. 臺灣對中國開放的非金融服務業清單
  2. 臺灣對中國開放的金融服務業清單
  3. 中國對臺灣開放的非金融服務業清單
  4. 中國對臺灣開放的金融服務業清單

承諾表格式說明


中間欄「市場開放承諾 」的(1)(2)(3)(4),是依照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規定(但臺灣和中國均未按照國際協定將兩國簽署ECFA正式通知WTO),將服務貿易分為以下4種模式:

(1) 跨境交付:指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皆不移動,服務直接跨境提供。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國內設計業的跨境交付,意指中國的設計業者可以透過網路、電話等方式,提供在臺灣的案主設計服務。

(2) 境外消費:指消費者到服務提供者所在地消費服務,服務提供者可提供服務給境外消費者消費。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印刷業的境外消費,意指允許臺灣的出版商委託在中國的印刷廠印書。

(3) 商業存在:指服務提供者至消費者所在地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服務。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銀行業的商業存在,意指中國的銀行可以來臺灣設立分行。(臺灣政府想要開放中國的哪些行業可以來臺設立據點

(4) 自然人流動:指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移動方式至消費者所在地提供服務。例如臺灣若對中國開放零售業的自然人流動,意指在臺灣的零售業者,可以聘雇中國人當店員。

【附件二、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PDF)


文件資料轉載自官方ECFA.ORG網站,於2013/08/01。


以上圖片轉載自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節目部落格



(整理: YuCJ

2012年12月24日

超扯的美麗灣臺東縣政府環評之參與者整理


2013/04/21 補充當時寫作此文脈絡說明:

正常的開發程序是先經過環境影響評估,確定對環境影響沒有問題以後才會開始動工開發。

然而這個美麗灣飯店開發案,縣政府配合業者,透過分割開發案讓開發面積縮小的方式規避環境影響評估,因此業者可以在沒有作環境影響評估的情況下,2005年就領取建照開始進行飯店主體建築工程。2007年,環保署在接獲檢舉查勘後,要求臺東縣政府依法停止業者開發補作環評,2009到2012年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也判決環評、建照無效,然而這段期間臺東縣政府都沒有要求業者停工,甚至還核發新的建照。

於是2012年12月,很荒謬地,臺東縣政府在護航業者把飯店蓋好,沙灘和沿岸環境已經被不當工程破壞的情況下,還繼續「補辦」這個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瑕疵如後文所言,令人詬病,也因此才會有2013年4月的抗爭行動(行動紀錄短片)。

更多的細節資料可參考文末延伸閱讀連結。

而除了開發程序不當,為什麼在沙灘蓋這樣一棟飯店本身就是個爛計畫?

根據比較利益法則,該區位擁有的完整保留自然景觀和周邊條件,其發展優勢根本就不是蓋西部觀光區的集中式水泥建築體飯店。除了考量利益外,在美學與區域發展哲學上也不及格。因此嚴長壽、林懷民等人都呼籲東部發展一定要慎選開發計劃的內容和模式,千萬不能隨便沿用舊思維

另一方面,這些開發案經常牽涉到當地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問題(傳統領域指在漢人移入,建立私有土地制度前,還有政府移入,把這些地收編為國有之前,部落居民就已經長期使用的共有生存活動空間),把沙灘壟斷當單一飯店觀光設施,將破壞當地原住部落生存與活動權益。

攝影:munch

攝影:munch

(以下為2012/12/24寫作原文)

扯點如下:

扯點一、一開始作弊規避的環評被民眾抗議,縣政府仍執意發放建照放行。結果被法院認證環評無效應該停工,美麗灣也被內政部長說是程序違建,臺東縣政府還想再繼續找人來補環評,讓它就地合法。這種作法,竟然還找得到人願意來護航。

扯點二、15位環評委員,只有8位出席,其中3位根本是臺東縣政府(共同開發單位)裡面的官員,應利益迴避(不然原先副縣長主席為何利益迴避)卻依舊出席。

扯點三、業者應回覆民眾和環保團體提問時,為求速戰速決,會議主席黃明恩貼心提醒:只需挑重點,不用詳細回答。

扯點四、最後作環評結論時,主席帶領委員跑進密室商談,拒絕媒體和民眾旁聽,黑箱作業!

扯點五、經過密室會談,作出美麗灣「有條件通過」的結論,但是條件竟然只有一句空話,根本是無條件通過!

照片來源:會議當天由公民記者munch上傳

玩法弄法,最該負責的人,其實是經營美麗信酒店、德安航空的開發業者德安集團,以及配合業者規避環評的主政者前臺東縣長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可惜現任的臺東縣長黃健庭也沒有能力挽回過去的錯誤做對的事情,而配合環評的這些官員和學者,也被拉進來淌這攤混水,參與了這個破壞民主制度、強硬推行錯誤政策的爛戲。

小老百姓無法像這些大老闆和高官們玩權、戲法、弄錢,只能在此為這群人留下一個歷史紀錄。





主席:台東縣副縣長張基義(未出席)
出席委員:
黃明恩(台東縣環保局長)
許瑞貴(台東縣建設局長)
劉榮堂(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
許中立(屏科大水土保持系)
周志儒(高雄第一科 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學系)
廖秋榮(屏東科技大學環境工程系)
張章堂(宜蘭大學環境工程學系)


延伸閱讀:

1. 維基百科美麗灣條目

2. 臺東杉原海岸當地居民刺桐部落格

3. 前中國時報調查室主任黃哲斌整理之懶人包

4. 平衡一下,飯店在被判決敗訴後,花錢請公關做了一個說帖網站,有興趣可以搜尋「美麗灣事件簿」,看看他們如何粉飾

如果要說什麼臺東人才有資格反對,請不要忽視反對者裡面有正港台東人。
卡拿崙(金崙)青年會長為避免警察推擠耆老,與部落青年牽手擋住
------------
警察的眼淚

晚餐在部落一位哥哥新開的熱炒店,遇見部落裡當警察的長輩,他說昨天他和本地派出所8位同仁就站在縣府前面,面對反美麗灣集會的第一排...

他說孩子妳們怎麼都不先告訴我,我們突然全部被徵調到縣府都不知道會面對這樣的情況,手拿著警棍跟盾牌,面對的卻是我們自己的小孩。

他還說,當反對美麗灣的17位各界代表,哭著在台上向大家道歉沒能擋下一路違法的第七次環評,哭著訴說縣政府官員使用無比骯髒黑暗的手段,讓環評有條件通過(是什麼條件都沒有交代)時,站在盾牌後的他也哭了...他為我們的政治社會如此公然的骯髒難過,也為我們徒勞的抗爭心痛..說到這裡,警察的眼眶又紅了,他不再說話低頭看酒杯,努力不讓眼淚留下來,良久,他又抬頭對我們說:"年輕人,你們要更努力!更努力!"~~~

這是何等慘痛的矛盾與撕裂,戰場前線的兩端都是自己的親人族人,而始作俑者財團與政客通通躲得不見鬼影,讓自己人去對付自己人...還有執法人員面對自己必須保護違法的霸權這樣的矛盾與撕裂!

而我想說:Kaka,這不會是一場徒勞的戰爭,就算希望很渺小,但是如果戰都不戰就棄守,那就連這一點微弱的希望都沒有!請相信自己,沒有人生來就該被這樣巧取豪奪,我們一定會更努力,而且我們並不孤單!

並不是不能生財,只是生財亦有道,東發基金四百億也成立了,應該大家一起提案規劃合理可行的開發模式,而不是少數大企業跟縣政府私相授受,想圈地就圈地,想幹嘛就幹嘛。


2012年8月22日

[奇文] 有弟當如翁有銘 ◎何飛鵬

能寫那麼噁爛的文章真是不簡單...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php?id=1959

有弟當如翁有銘
撰文者:何飛鵬


商業周刊 第445期1996-06-03

 五年前,前立委翁大銘家族發生大風暴,從洪福案引發嘉畜案,當時身為華隆實際經營者的翁大銘之弟翁有銘,甚至因而身繫囹圄,被收押禁見。

ˉ案情稍明朗後,被收押的翁有銘利用交保時間,倉惶出走,遠走馬來西亞,從此台灣有家歸不得,誰知道,五年後,含羞出走的翁有銘,在馬來西亞竟然平地起高樓,不但一手建立了馬來西亞的華隆人纖生產廠,成為馬來西亞發展人纖工業的骨幹企業,而且即將上市的馬來西亞華隆廠「巨額的上市利益,又使已經走下坡的台灣華隆集團」大放異彩,成為國內乏善可陳的紡纖業界人人稱羨的話題。

ˉ這個話題的男主角翁有銘,贏得了許多企業界人士的尊敬,許多人更羨慕前立委翁大銘,能夠特立獨行,快意恩仇,在台灣屢掀巨浪,大案連連,而華隆集團竟然還能夠平穩過關,完全是因為有這麼一位在企業經營上如此傑出的弟弟翁有銘,許多人更油然而嘆「有弟當如翁有銘」!

ˉ油然而嘆的當不只是企業界,台灣的經濟部長更應該覺得可惜;此一事件幾乎成為台灣人纖紡織工業由盛而衰的歷史分野,翁有銘的出走,絕對是台灣人纖業的一大損失!

ˉ或許有人不同意這樣的說法,一個人怎麼可能影響整個台灣的人纖業?

ˉ誠然,以翁有銘的出走來論斷台灣人纖業的盛衰,似乎言之尚早。但是這樣雄才大略的企業家遠走異國,絕對是台灣企業界的一大損失!

ˉ了解華隆集團發展的人都知道,帶領翁家兄弟演出「王子復仇記」,重建當年「翁家王國」,打第一仗、立第一功的人,非大哥翁大銘莫屬,但是在接掌華隆後,大舉開疆闢土、擴建工廠,使華隆成為世界人纖產業舉足輕重地位的人,則非翁有銘莫屬。

ˉ論及翁有銘的雄才大略,翁有銘甘於默默的躲在工廠裡,經營工廠,七○年代末期的華隆,財源滾滾,每年獲利數十億,幾乎可以媲美今天的聯華電子公司,誰人不稱羨;接觸翁家兄弟的人都知道,翁有銘是極難得的工業家,是極難得的生意人!


為什麼說這篇文章內容噁心?讓我們來看看一些延伸閱讀:

棄保潛逃12年半 翁有銘躲過刑責

纏訟十三年、曾波及前交通部長張建邦家族的「華隆案」,其中華隆公司董事長翁有銘棄保潛逃國外,遭法院通緝多年後,因已逾十二年半時效,台北地方法院判翁有銘免訴,不必負擔刑責。據了解,翁有銘在台犯下重大經濟犯罪棄保潛逃後,轉赴馬來西亞等地開工廠、經商,據聞仍十分活躍,還在海外指揮台灣事業;若干司法界人士對這類經濟要犯「把犯罪留在台灣、人卻滯外繼續當大老闆」的行徑,相當痛心。


華隆案檔案

華隆在賣掉五百萬股國華人壽股票的過程中,也實在太怪了點吧!

首先,華隆一口氣賣掉五百萬股股票,這個交易量,就大到有點嚇人的地步了。其次,有能力買下這麼大額股票的人,應該有非常雄厚的財力背景才是,但是,與華隆交易的張家宜、游顯德,這兩人在股市中卻是名不見經傳,既非作手,更非大戶。莫非,他們兩人只是某名超級大金主的人頭戶?再者,交易價格為每股一百二十元,這價格,以現在的眼光看起來是很高的。可是,以當時的股市行情比較,國泰人壽的股價已經突破一千元,國華人壽雖然沒有上市,但價格應該差不到哪裡去。以每股一百二十元成交,這算不算賤賣資產呢?

梁永煌耐心追查,竟被他查到好東西。原來,和華隆集團交易的張家宜,竟然是當時擔任交通部長的張建邦的女兒,而且位居淡江大學行政副校長一職!而游顯德則是淡江大學的建築研究所的副教授。

這一下,梁永煌揭開了一場政商掛鉤的大祕辛。


跨世紀的勞資爭議,華隆員工第N次北上勞委會
華隆工會罷工員工赴勞委會陳情「把翁有銘抓回來」


  從民國83年洪福案爆發以來,華隆集團就每況愈下,連帶影響到華隆員工的生計:86年開始就沒有調薪,88年不再發放年終獎金;90年10月實質上開始減薪。91年實際上再減薪至少20%。93年再減30%。97年5月再實施生產效率制,即產效達到130%員工才能領到100%的薪水;當年並實施無薪假,估計有五成員工領不到基本工資。去年,公司開始要求員工轉至紡安,不願轉留在華隆的要減薪30%。

  與此相對的,是翁家兄弟仍然海闊天空,吃香喝辣。翁有銘為了躲台灣司法,避居國外十幾年,甚至得到了馬來西亞的貴族頭銜『拿督』;翁大銘長時間住在豪宅、開名車。翁家兄弟和華隆數千名悲慘的員工,是台灣經濟奇蹟中兩端鮮明的典型。


媒體記者如果只是會抓住一些表象寫寫命題作文,而不盡責調查,不如轉行去當專門擦脂抹粉的公司公關,才沒有詐騙嫌疑。不然這樣搞久了,讀者也看得出來,無怪乎會被譏諷為反指標


2012年8月19日

[轉貼]【旺中併購中嘉爭議】懶人包,整理在這裡!

原文網址:http://goo.gl/CTyJ7

哇那麼多~~ 懶人哪有可能全部看完啦 /囧/

別擔心,我們已經幫大家做好每篇的簡單介紹了,其實文章大同小異,只是著重點和提供資料的詳細有別而已,大家可以挑一、兩篇順眼的看看。

也要請各位多多幫忙散發訊息,推薦你覺得不錯的文章,轉錄到你的塗鴉牆、印出來貼在教室研究室辦公室、寄給親朋好友,讓原本不清楚的人,或沒有機會知道的人,能夠理解這個議題!


:::: 2012/08/04 更新 :::::::::

〈罵幹的方式〉FB網誌
作者:張娟芬(Chuanfen Chang,作家)

http://goo.gl/m953C

「不就公司併購大家是在吵什麼啦?」「你們是在氣什麼啊?」
「怎麼那麼多作家、學者都跳出來,到底是怎樣什麼情況?」
如果你有這些疑惑,這篇文章所寫的,就是許多反對者腦袋裡所想的東西。
(當然沒有那麼條理清楚又優雅 QQ)
(發表後4個多小時,就有超過4000個讚,被轉錄超過4000次)

(網友製作PDF版本: http://goo.gl/UcOj8

:::: 2012/08/02 更新 :::::::::

〈旺中七武海 你不知道的怪獸攻略!〉7週刊報導
作者:7週刊編輯

http://www.7headlines.com/story/show/502

已經超過5000個讚,對併購案和事件都作了簡單清楚的交代,而且都附了資料圖片。不過旺中哪有七武海那麼帥啦 QQ 「最近在媒體界燒很旺的旺中案(旺旺中嘉購併案),看似跟平凡的你我沒有關係,其實裡面可是暗藏玄機!為什麼旺中案,可以有這麼大的影響力,讓向來很硬的NCC有條件過關?又為什麼學術界、媒體界、名人都紛紛跳出來反對?一個這麼強大的中時媒體,又為什麼要警告一個手無寸鐵的清大學生陳韋廷?花點心思去了解,你會發現旺中七武海,驚人的控制攻略!」


〈還沒買成,旺中就在試射武器了!?〉商周專欄部落格
作者:Z9(BBS論壇批踢踢實業坊名人)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blog/article.php?id=1811

簡單扼要地交代了7/26-7/30旺旺中時集團旗下媒體引發的爭議事件。「近幾天旺中集團暴走的程度,已經不是讓人害怕而是覺得可笑了。簡直就像是大老闆剛入手一套鋼鐵人裝心花怒放,穿起來都還不會走路就想要飛出去揍人一樣,看在眼裡都幫他覺得尷尬。」


〈旺中併購中嘉案概略整理〉YOUTUBE影片
作者:國峰 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V3rFV1E8zA

唯一的影片懶人包!對爭議做了簡單清楚扼要的交待!


〈旺中合併,有這麼嚴重嗎?--反對旺中的兩個理由〉FB網誌
作者:羅士哲

http://ppt.cc/CaKZ

裡面附了資料支持作者所說的兩個理由--(1)「旺中的媒體已經「私人化」了。說白一點,中天,中時,中視,時周,它們已不再是媒體公器,而是蔡衍明的私人軍隊」(2)「旺中集團在併購系統業者(就是做第四台的)中嘉以後,他們可以用這樣的方法來控制新聞」


反對媒體巨獸行動資料庫
作者:關注併購案並提出研究報告、發起連署的學者專家們,包括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跨媒體法及其審查機制建立》研究案成員。

http://ppt.cc/lYPB

針對併購案之合理性的討論,包括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的資料、學術研究、媒體評論。
研究案的 呼籲駁回申請案之十大說明 值得一看: http://ppt.cc/SpJo ( PDF: http://goo.gl/E2lza )


〈為甚麼你我需要關心旺中案?〉FB網誌
作者:張童恩(臺藝大廣電所研究生)

http://ppt.cc/dCJW

針對併購案的妥適於否,作出相當深入淺出的分析。


〈旺中集團有沒有利用媒體打壓異己、偏頗報導圖私利?? 旗下電視媒體之相關報導,全部整理給你看,你自己判斷〉部落格文章
作者:silent0123

http://silent0123.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4673.html

整理了7/25-7/31旺中集團旗下中天、中視的新聞報導。「旺中集團堅持他們不是利用旗下媒體在打壓、抹黑與他意見不同的人。身為一個自主公民,當然對事情的判斷要有根據,我就把他們上傳到網路上公布的有關併購案的電視新聞,標題全部整理出來。」


〈我曾侍候過米果國王〉部落格文章
作者:黃哲斌(曾任中時電子報副總編輯及中國時報記者、編輯)

http://blog.chinatimes.com/dander/archive/2012/07/30/2317785.html

整理了摘要7/30以前的重要爭議事件和文章:「昨日,遇到兩位文壇朋友,一直不願加入拒寫中時運動的他們,生氣地說,再也不要寫一個字給中時集團了。那些 高層夾層架空層的朋友們,難道都不知道,毀壞中時形象的首惡分子,不是媒改團體,不是黃國昌,而是媒體自身的瘋狂?難道他們不知道,連我這種嘴巴很賤,但 心腸很軟的老厭物都生氣了,表示他們真的太超過?講完了,其實只想貼幾個連結,給平時只看中時、中視或中天的朋友們看。(萬一這年頭,還有這種值得尊敬的 生物的話。)」


〈一分鐘讓你搞懂旺中案到底在搞什麼〉FB網誌
作者:Kathy Kuo

http://ppt.cc/cacK

旺中併購案爭議超簡潔扼要的介紹


〈關於反旺中,我想跟孩子們說的是...〉FB網誌
作者:翁麗淑

http://ppt.cc/03Zl

「最近新聞裡不斷重覆出現幾個關鍵字:旺旺集團、中嘉、黃國昌、走路工…,對於涉世未深的你來說,可能還不知道大家在吵什麼,但在你決定忽略或跟著搖旗吶喊的之前,我想先跟你說:孩子,等一等,像我之前總是要提醒你的,先看一看你行動的價值是什麼?」


〈[認真] 旺中合併之後箝制言論自由的方法〉批踢踢論壇文章
作者:linhsiuwei

http://disp.cc/b/fw#!27-42kn

作者提出了假如併購中嘉之後,旺中集團可以影響媒體新聞內容的六種方法。


旺中集團併購11家有線電視系統案
NCC 4人委員會違反程序正義 應立即停止審查並另組專案委員會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101608200300

2011年10月的連署書,表達學界對此一併購案的疑慮。發起人包括中央研究院及各大學法律、傳播、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政策研究等各領域的58位專家學者。


:::: 附:反對旺中偏頗報導、惡意抹黑 (2012/08/19 更新) :::::::::

有道理的事情需要有人堅持,在真正握有權力和資源的人幾乎都隱身幕後的這種惡劣條件下,小編除了持續關切外,也向所有願意在體制內外挺身而出的人致敬 (  ̄︹ ̄)>



「傳播科系學生拒絕進入旺中媒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816/34443356


「我們不需要強迫別人加入我們,但我們可以鼓勵已經加入我們的朋友」
作家記者退出中時

https://www.facebook.com/idontwantwant/posts/326326767462109

2012年2月,七十餘位學術界、文化界、和法律界學者專家發起「當中時不再忠實,我們選擇拒絕--拒絕中時運動」,近日又有多位作家宣佈退出中時,不再為中時寫稿。


中研院法律所 黃國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16/34444203

「一開始被抹黑,先是憤怒,但憤怒後要冷靜,想辦法對抗大怪獸,否則以後不知輪到誰受害,誰還敢站出來反對它;它手上有媒體就隨便抹黑、修理人,若這種『恐怖策略』成功,台灣還能算是民主國家嗎?」


中國時報副總編輯何榮幸及副總主筆莊佩璋等人辭職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8074

推廣專業「調查報導」不遺餘力的中國時報副總編輯何榮幸及副總主筆莊佩璋等人,因併購案後旺中媒體集團持續批判學者與學生所引爆的風波,分別向集團高層遞出辭呈與辦理退休。


「不做鷹犬,乾脆收攤」中國時報第二波抗議退職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8231

中時國際新聞中心主任閻紀宇、調查採訪室資深記者高有智、黃奕瀠等高階主管與資深記者,均已於日前先後遞出辭呈。


中天電視台倫理委員會三委員請辭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13/34435701/
旺中集團申請購併中嘉系統台期間,中天大幅報導異見者的負面新聞,因中天對涉己事務的報導表現,和倫理委員會制訂的涉己事務準則有落差,身為委員也無能為力,倫理委員會三名外部委員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和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請辭。
 
 
 

2012年8月14日

[轉貼] 2012反媒體巨獸青年行動營(08/19報名截止)

報名網址:http://goo.gl/iVU4E



如果你在七月三十一日參與了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的行動,看到旺中集團用誇張的大篇幅版面不遺餘力地攻擊反對者,你覺得不可思議,在網路上看到了轉貼來的訊息和活動頁面之後決定頂著風雨出門,在那一天,遇到七百多個和你一樣深感困惑的學生在中天電視台外面喊出他們的憤怒...

或是,你並未參與那天的行動,卻在臉書上被一篇篇反旺中的文章淹沒,你想知道更多為什麼旺中可以長成一頭媒體巨獸,你想知道怎麼樣可以把你的聲音喊出來,讓他們知道我們其實並不喜歡這樣的寒蟬效應,卻來不及回到過去參與那一天的行動。

不管如何,現在就是一個起點。想阻止旺中集團的媒體壟斷行為,731的行動讓我們感到小小的希望,不過,在此同時,我們也發覺──除了惡劣的追殺手段之外,恐怕許多人對企業併購媒體所造成的惡果還是不甚明瞭,我們需要讓自己累積更深刻的知識,才能在未來和旺中集團以及其他各種試圖壟斷媒體的大企業交手的過程中,無畏地行動。

如果你是這麼想的,那麼請把這個月的最後兩天空下來,和我們一起,在這個營隊中與來自各地的夥伴們共同培力,讓2012的暑假尾聲,成為你加入台灣媒改行列的起點!

◆時間:2012年8月30日~9月1日(三天兩夜)
◆地點: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住宿:台北教師會館/台北市南海路十五號)
◆招生對象: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或有志媒體改革之青年
◆費用:2000元/人(含保險、食宿)
◆報名網址:http://goo.gl/iVU4E
◆臉書活動頁面:
◆聯絡人:黃仲玄 shitianh@gmail.com 0989854135
◆報名截止日期:8月19日(星期日)晚上12點
◆8月20日將會公布錄取學員名單、請在22日晚上12點之前匯款,未如期匯款者,視同放棄報名,名額將由候補學員遞補。

◆活動安排:請見聯盟專頁或活動頁面進一步說明!


2012年8月2日

旺中集團有沒有利用媒體打壓異己? 旗下電視媒體之相關報導整理




反媒體壟斷運動反對旺中併購臺灣第二大有線電視系統商中嘉,其中一個理由是旺中集團經營媒體的適格性問題。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意適格性的判定有其主觀模糊的空間,因此會擔心如果政府的審查及於內容是否有箝制人民自由的疑慮。

但是,仔細思考就會發現這種適格性判定上的模糊空間,其實只有在接近道德或規範邊界的行為才會發生(例如,為了救人闖紅燈超速),而如果根據一個社會幾乎所有人的道德標準,都可以同意某些作為相當離譜、絕對無法接受,將適格性考量納入,就不是一個有問題的作法。

2012年7月25日早上,法律和傳播學者前往NCC抗議旺中併購案。就在同一天,也有一群學生前往NCC抗議,並且被旺中集團經營的《時報周刊》記者與副總編輯拍到有人發給其中一位學生錢。早上NCC抗議行動的發起人中研院法律學者黃國昌堅稱他並沒有動員學生,也不認識這些學生和發錢的人,而旺中集團旗下媒體時報周刊、中國時報和中天新聞台則一口咬定犯人就是黃國昌,以新聞和談話性節目不斷要他道歉。

◎ 讓我們先不談推論,可以確定的「事實」是:

根據自由時報記者的說法:「學者請願活動於九點半開始,大概五十分鐘結束。學者請願活動結束之後,森森百貨員工緊接著登場陳情抗議。大概二個小時後,二百至三百位學生到達NCC,自稱是「反媒體壟斷聯盟」,他們說自己是學生,在網路上串連,自發性來NCC抗議旺中案,因為有安全上的顧慮,所以將臉遮住。」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8/today-fo6.htm

換句話說,學者的抗議和後來學生的抗議在時間上是分開的兩場抗議。我查詢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資料庫當天的報導,發現學者專家和學生的抗議行動的確是被分開報導的(聯合新聞網搜尋NCC或抗議都沒有報導):

壹傳媒:「0725行動」今上場 學者記協NCC前反旺中案2012年07月25日00:32
由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等人發起,守護新聞自由的「0725行動」,將在今天(25),上午9:30在NCC大門口進行。
【2012/7/25 11:05】(有附照片,裡面根本沒有學生)


◎ 以下,我就把旺中集團上傳到網路上公布的有關併購案的電視新聞,標題全部整理出來。(餘暇時間有限,不然《時報周刊》、《中國時報》也很精彩,各地圖書館都有收藏各位可以找來看看)內容是根據Youtube的ChinaTimes帳號上傳影片清單,找出的「所有」有關這起併購案的新聞(並非只挑跟黃國昌相關的)。如果是一個合於道德規範和新聞倫理的媒體,對涉己事務應該要更小心處理兩方或三方的說法,並且針對與社會公益有關的討論。大家都是有獨立判斷能力的人,可以找找看這幾天旺中集團媒體的新聞和節目裡面,有幾個就事論事,討論併購案合理或不合理,而不是惡意連結資訊,攻擊反對者的報導。


2012-07-25
中天新聞-旺中案有條件通過 蔡衍明同意25項承諾
(沒有找到報導學生或學者抗議的新聞)

2012-07-26
中天新聞-反旺中學者黃國昌 抗議後直擊亂丟菸蒂
中天新聞-「走路工」疑雲 黃國昌召開記者會
中天新聞-動員抗議?白衣女疑發給抗議學生走路工

2012-07-27- 中天新聞-學生拿走路工 黃國昌避重就輕推責任
中天新聞-學生自發?謊言! 蔡同學:神秘女委託找「走路工」
中天新聞-旺中聲明:NCC決議 絕無事後「生變」或「翻盤」
中天新聞-老總開講-杏壇蒙羞!黃國昌帶頭抗議 學生拿走路工 錢哪來?
中天新聞-老總開講-黃國昌東扯西推責任
新台灣星光大道-01_05-黃國昌帶隊抗議 學生拿走路工 錢哪來?
新台灣星光大道-02_05-發錢白衣女是誰? 黃國昌:追查責任不在我
新台灣星光大道-03_05-抗議旺中併中嘉 直擊走路工領錢辦事
新台灣星光大道-04_05-發起活動撇責任! 黃國昌:因我不認識這些人
新台灣星光大道-05_05-走路工影片鐵證如山 學者還問證據在哪?
新聞龍捲風-01_04-黃國昌帶頭抗議 學生拿走路工 錢哪來?
新聞龍捲風-02_04-還原發錢現場!揭「走路工」幕後藏鏡人?
新聞龍捲風-03_04
新聞龍捲風-04_04-三大疑點嗅出背後動員絕非學生!

2012-07-28- 中天新聞-可笑!狗仔壹傳媒竟批跟拍黃國昌 兩套標準
中天新聞-學生走路工真相未明 黃國昌神隱擬赴美
中天新聞-扯!抗議者全是「臨演」白衣女身分揭曉銓森會計
中天新聞-掩護幕後黑手?壹傳媒引網友照 刻意錯誤報導
中天新聞-網友截圖涉嫌混淆視聽 如查惡意 將面臨法律追訴
中天新聞-黃國昌無所悉?追黑彩人力!誰出錢?網路大哉問
中天新聞-走路工發錢白衣女 「梁惠麗」身分多重 不單純?!
中天新聞-鄭麗文轟黃國昌 「不是說不干我的事可撇清」
中天新聞-黃國昌稱自發遊行?戳謊!蔡同學:神秘女要我找人

2012-07-29- 中天新聞-「臨演界大姐頭」梁惠麗經營臨演公司超過13年
中天新聞-網友加工!「經過」變「參與」林朝鑫要告

2012-07-30- 中天新聞-老總開講-扯!抗議旺中 學生變臨演 誰發走路工?推給「朋友」.中天 新聞-老總開講-走路工真相未明 黃國昌神隱今赴美
中視-走路工疑雲未解 黃國昌今赴美研究
新台灣星光大道-01_04-鄭麗文轟黃國昌 「不是說不干我的事可撇清」
新台灣星光大道-02_04
新台灣星光大道-03_04-社運涉金錢交易!只要反旺中 拿錢也可以?
新台灣星光大道-04_04-狗仔使組跟拍=有新聞性? 他台記者跟拍=惡質?
新聞龍捲風-01_04-發新台幣神秘「白衣女」揭密 背後有更大陰謀?
新聞龍捲風-02_04-栽贓林朝鑫採訪 竟被說是「自導自演」走路工!
新聞龍捲風-03_04-走路工爆發後5天 黃國昌赴美神隱 真是時候?
新聞龍捲風-04_04-狗仔始祖「壹傳媒」對被跟拍感到憤怒

2012-07-31- 中視新聞-200學生抗議 旺中:走路工非杜撰
中天新聞-老總開講-學生團體抗議旺中案 自發性號召
中天新聞-老總開講-黃國昌趕出國 美方:沒有要求抵達日期

註:整理時間是2012-07-30、2012-07-31 PM 6:00,可能有已經被旺旺中時刪掉的影片沒有擷取到,或者是有在電視上播但他們沒上傳的影片,所以清單可能不完整。例如【07-27 詭異! 抗議學生中夾雜爸媽模樣的人士】已經被官方移除 (網友備份慢動作播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2FRQagigFE)


◎ 旺中集團則堅持,他們不是利用旗下媒體在打壓、抹黑與他意見不同的人。(見附圖,是7月31日學生前往中天抗議,中天員工拿出來散發的說帖)不知道大家在看完上面那些新聞整理,是否同意旺中集團的說法?是否會認為這種公司經營媒體,對臺灣的國家社會不會有負面影響?



延伸閱讀:
臺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


2012年2月14日

[美牛] 臺灣公視「有話好說」節目專題剖析!系列整理

臺美之間關於牛肉的恩恩怨怨,這個節目一直都有在追蹤討論。如果沒有空看節目,製作單位也很甘心地製作了每個單元的「節目摘要」在部落格中(見以下各集連結),提供給觀眾快速了解情況!

(「有話好說」是公共電視中製作還滿用心的一個節目,節目都會找和設定議題相關實務專家或研究學者來討論。不像其他談話性節目,經常只是找沒有任何專業的「知名媒體人」唬爛一些危言聳聽、譁眾取寵的內容。)

※ 延伸閱讀:

1. 《天下雜誌》2012年2月報導〈愛吃美國牛 又怕瘦肉精〉
其中有一段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消基會在二○一○年三月的調查,五十家餐廳中,有五二%沒有標示、四八%在菜單上未告知。」假設確定美國牛或瘦肉精有風險,主張消費市場可以自行選擇避開美國牛和瘦肉精的論點,在敝國政府無能力貫徹國內食品安全管制要求標示的情況下,根本是無稽之談。

2. The Sky of Gene
私人部落格,部落格作者為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並且擔任中文科學新聞網站「科景」(Sciscape.org)總編輯,長期關心食品安全問題。自2009年放寬美國帶骨牛肉進口爭議以來,就寫了許多文章整理國外報導和學術研究,討論為什麼他反對放寬美國牛肉進口標準。

3. 《商業周刊》2009年11月報導〈為何吃牛肉會奪命?揭開美國牛飼養秘辛〉
在「PanSci」有進一步的討論,包括雜誌中一些論點的修正和釐清,可參考
http://pansci.tw/archives/11766
http://pansci.tw/archives/11902

4. 科學公共論壇「PanSci」的新聞整理〈要懂瘦肉精,先看完這幾篇〉